洛阳炼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抛丸项目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2017】4号),现将《洛阳炼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抛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洛阳炼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抛丸项目

建设单位:洛阳炼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链接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08月15日-2023年09月1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郭鹏飞

联系电话:15137969595

链接附件:https://pan.baidu.com/s/1XQram6lBHsX7tbXw3ijf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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