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2017】4号),现将《偃师市山化镇东屯路路通合布厂年产3000吨EVA颗粒料及年加工400吨海绵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偃师市山化镇东屯路路通合布厂年产3000吨EVA颗粒料及年加工400吨海绵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偃师市山化镇东屯路路通合布厂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链接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2月18日-2026年3月1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13849929979
链接附件: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xOltpiH80ykGzgy18SX2rw 提取码: agm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