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2017】4号),现将《嵩县运达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回收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嵩县运达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回收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嵩县运达矿业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链接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01月08日-2024年02月02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杨总
联系电话:18638828208
链接附件: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zP6Ec9dssOEeLyzH8HBqA
提取码:tbk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