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亮迈玻璃有限公司特种玻璃加工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2017】4号),现将《洛阳亮迈玻璃有限公司特种玻璃加工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洛阳亮迈玻璃有限公司特种玻璃加工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洛阳亮迈玻璃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链接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01月04日-2024年01月3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13213656907
链接附件: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0Si_sdsVQjQPpWMNDR33Qg
提取码:u5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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