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山化长海制鞋厂年产50万双鞋改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偃师市山化长海制鞋厂年产50万双鞋改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偃师市山化长海制鞋厂年产50万双鞋期)
建设单位:偃师市山化长海制鞋厂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链接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05月20日-2024年06月1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穆总
联系电话:13938815600
链接附件: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B8LqkFPsQc3u6gGzE81w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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