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恒裕矿业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委托环保管家(洛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栾川恒裕矿业有限公司尾矿综合利用及1000吨/日多金属回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栾川恒裕矿业有限公司尾矿综合利用及1000吨/日多金属回收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栾川恒裕矿业有限公司尾矿综合利用及1000吨/日多金属回收项目
建设地点:洛阳市栾川县合峪镇官庄村
总投资:500万元
建设内容:栾川恒裕矿业有限公司尾矿综合利用及1000吨/日多金属回收项目位于栾川县合峪镇官庄村,本项目主要在现有工程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原有500万吨/年固废综合利用工程不变,利用选矿工程尾矿浆分离出的部分重砂(500t/d)进行硫精矿、钨粗矿的回收,外购低品位钼矿石进行钼精矿、钨粗矿、铁精矿的回收,本项目建成后实现钼、硫、钨、铁多金属综合回收。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栾川恒裕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强
联系电话:18037936678
联系地址:洛阳市栾川县合峪镇官庄村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保管家(洛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鹏
联系电话:13592055721
联系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涧西区蓬莱路2号洛阳国家大学科技园29幢403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可通过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反馈公众意见;
2.可自行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后发送至建设单位联系邮箱;
3.可打印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后,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至建设单位。
六、本次公众意见调查的时限
本次公众意见调查的时限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发布之日止。
2024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