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综合利用及1000吨/日多金属回收项目(征求意见稿)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栾川恒裕矿业有限公司尾矿综合利用及1000吨/日多金属回收项目;
建设单位:栾川恒裕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洛阳市栾川县合峪镇官庄村;
投资总额:500万元;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栾川恒裕矿业有限公司尾矿综合利用及1000吨/日多金属回收项目位于栾川县合峪镇官庄村,本项目主要在现有工程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原有500万吨/年固废综合利用工程不变,利用选矿工程尾矿浆分离出的部分重砂(500t/d)进行硫精矿、钨粗矿的回收,外购低品位钼矿石进行钼精矿、钨粗矿、铁精矿的回收,本项目建成后实现钼、硫、钨、铁多金属综合回收。
三、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1)废气
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装修废气,在采取本次评价提出的相应措施后,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运营期:
运输车辆道路扬尘:现有工程厂区道路已硬化,依托现有工程洒水降尘+车辆自动冲洗装置;原料卸料口:原料全部堆放于密闭矿石原料车间,仅留车辆进出口和下料口,原料库顶部、进出口及下料口设置喷干雾抑尘装置;一次破碎工序产尘部位设置集气罩/集气管道+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二次破碎、三次破碎工序产尘部位设置集气罩/集气管道+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5;一次筛分、二次筛分工序产尘部位设置集气罩/集气管道+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6。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相关要求。
(2)废水
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施工人员所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建筑施工废水,在采取本次评价提出的相应措施后,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运营期:
地表水:本项目车辆冲洗水依托现有车辆冲洗装置,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本项目不新增职工,无新增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深度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道路浇洒或生产降尘,污泥定期清掏用作肥田;生产废水与尾矿浆一同经新建的尾矿浆输送管线排至现有罗沟尾矿库,尾矿水由尾矿库沉淀澄清后回选厂(本项目及现有选厂工程)循环使用,不外排。
地下水:因项目本身对其设计及施工过程有严格的防渗要求,并且项目对各类污水处理设施、管线等进行了严格防渗措施,污染物从源头和末端均得到控制,污染物渗入地下水的量很少或忽略不计。
在落实评价提出的防范措施后,能够有效控制对区域地下水的影响。
(3)噪声
施工期:施工期主要噪声污染源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本项目施工时间短、施工设备不多,经采取有效管理手段,采取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后,可有效降低施工期施工设备噪声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具有间歇性和短暂性的特点,随着实施期的结束而消失。
运营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高噪声设备包括球磨机、砂泵、浮选槽、磁选机、风机等,设备声级值为75-90dB(A)。采取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消声、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本项目东、南、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施工垃圾和由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两类,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尽可能用于回填,不适宜回填的则要及时清运,送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地点统一处置,不能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与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除尘灰、钨回收后尾矿和危险废物,其中危险废物为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和废包装桶。
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依托;依托现有,生活垃圾经厂区若干垃圾桶统一收集后,送至垃圾中转站;尾矿全部安全堆存至现有的罗沟尾矿库;除尘器下方设置有封闭的拌湿装置,除尘灰经拌湿后经管道输送至钼浮选工序,不外排;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专用容器盛装,密闭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桶密闭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环境风险防治措施
①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所有操作人员均应经过培训和严格训练后才能允许上岗。
②本次要求煤油、2#油贮存区采取地面防渗等措施,以防止废水下渗。煤油、2#油在固定储存区暂存,四周设置 20cm 高围堰,形成车间内部的防控措施,围堰和储存区地面形成1m3的储存能力,大于风险物质厂内储存量,可确保即使发生泄漏,也使得泄漏物质完全收集。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暂存间的设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可及时防止物料下渗,有效避免物料泄漏后下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③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将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
④本项目设置300m3浮选车间事故池一座,规格为20m×5m×3m。浮选矿浆泄漏时,通过导流槽引至300m3的事故池内;设置600m3厂区事故池一座,规格为20m×10m×3m。厂区发生泄漏时,通过导流槽引至600m3的事故池内。
⑤火灾危险场所应加强火源管理,禁止明火,生产中动火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需要动火时,必须事前办理动火手续。
环境风险分析表明,在落实评价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出安全应急预案的前提下,工程风险事故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程度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栾川恒裕矿业有限公司尾矿综合利用及1000吨/日多金属回收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选址可行、布局合理;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等重点保护区域,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合理可行,处理达标后的各项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当地的环境功能区划;从建设单位组织的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可知,公众对该项目建设均无反对意见。因此,本项目在落实该环评报告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意见具体形式
栾川恒裕矿业有限公司尾矿综合利用及1000吨/日多金属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连接:https://pan.baidu.com/s/1R5uBDnNNYHhSgZYUY59L4Q 提取码:gvns
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若需查阅《栾川恒裕矿业有限公司尾矿综合利用及1000吨/日多金属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报告,环保管家(洛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国家大学科技园B区)。
①电话预约申请查询:联系人:高鹏;联系方式:13592055721
②电子邮件预约申请查阅:电子邮箱:232530900@163.com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周边居民以及村委会等,同时也欢迎其他关注栾川恒裕矿业有限公司尾矿综合利用及1000吨/日多金属回收项目的群众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我公司的联系方式,采取信函、电子邮件和亲自送达等方式提交意见表。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有效日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6.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强;联系方式:18037936678
联系地址:洛阳市栾川县合峪镇官庄村
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保管家(洛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鹏;联系方式:13592055721
电子邮箱:232530900@163.com
联系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国家大学科技园B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