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2017】4号),现将《洛阳弘祥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抛光、研磨、晶元级纳米切割电子专用粉体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洛阳弘祥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抛光、研磨、晶元级纳米切割电子专用粉体材料项目
建设单位:洛阳弘祥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链接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30日-2024年12月27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13213006577
链接附件: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TkM1W9U_6A-aeldfhXTj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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