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众鑫矿业有限公司尾矿综合回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2017】4号),现将《栾川县众鑫矿业有限公司尾矿综合回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栾川县众鑫矿业有限公司尾矿综合回收项目
建设单位:栾川县众鑫矿业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链接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04月12日-2025年05月13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段总
联系电话:13700810078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6KY9DMeYoTLJnOJF2YsPLA?pwd=xy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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