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北方矿业有限公司铜选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规定对“卢氏县北方矿业有限公司铜选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收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卢氏县北方矿业有限公司铜选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潘河乡清河村

工程投资:3000万元

现有工程情况:2007年6月,卢氏县新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三门峡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对“日处理200t氧化铜矿湿法炼铜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原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现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于2008年9月以三环[2008]201号文出具环评批复,生产工艺为破碎—槽浸—萃取—电积;2012年12月,根据河南省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豫资源整合办[2010]12号批复,卢氏县北方矿业有限公司收购了卢氏县新达矿业有限公司,并同时将卢氏县新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日处理200t氧化铜矿湿法炼铜项目变更为卢氏县北方矿业有限公司铜选矿厂。2013年9月原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以“三环验[2013]13号”出具验收意见,验收生产工艺为破碎—槽浸—萃取—电积。随着矿山开采,矿石品位发生变化,由于铜品位下降,槽浸不能收集到合格的含铜浸出液,且增加生产成本,卢氏县北方矿业有限公司在通过验收后,未进行环保手续的情况下将槽浸工艺改为堆浸工艺,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豫环委办[2016]22号),该项目于2016年委托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卢氏县北方矿业有限公司日处理200t氧化铜矿湿法炼铜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2016年12月卢氏县环境保护局以“卢环字[2016]96号文”出具环保备案意见。2019年06月15日卢氏县北方矿业有限公司铜选矿厂首次申领排污许可证,后分别于2019年10月30日、2022年10月11日进行延续,2024年03月12日进行变更,目前排污许可证行业类别为铜冶炼,管理类别为重点管理,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411224749208145R002R,有效期限2022年11月01日至2027年10月31日。

本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卢氏县北方矿业有限公司铜选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位于三门峡市卢氏县潘河乡清河村,建设性质为扩建,备案证明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卢氏县北方矿业有限公司铜选矿厂扩建项目位于卢氏县潘河乡清河村小青铜沟,堆场占用工矿用地88.61亩(59103平方米)。车间利用原厂房进行扩建,采用氧化铜直接浸出工艺(湿法炼铜),投资3000万元,年处理低品位氧化铜矿石16万吨。主要设备有鄂破两段、除尘器、增加电积槽、整流设备、喷淋泵、萃取设备、酸雾处理塔、密闭罩棚、铲车、挖机、水泵和料液输送管道等设备。堆浸场平整场地,铺设PVC防腐、防渗板等。

(二)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卢氏县北方矿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方式:13693987988

通讯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潘河乡清河村

电子邮箱: Huanbaoguanjialy@163.com

邮政编码:472244

(三)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环评单位:环保管家(洛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四)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1,也可自行通过以下网站获取。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 众提意表方和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或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接收公众意见表邮箱: Huanbaoguanjialy@163.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项目附近的居民及附近企事业单位员工的意见。主要事项包括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项目的关心要素以及从环保角度出发,对该项目所持的态度等。

卢氏县北方矿业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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